天广消防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有关新闻媒体报道的说明公告

  近日,有关媒体发表文章对天广消防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部分消防产品证书被公安部消防产品合格评定中心暂停事宜提出质疑,报道的主要内容包括: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近日,有关媒体发表文章对天广消防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部分消防产品证书被公安部消防产品合格评定中心暂停事宜提出质疑,报道的主要内容包括:

  1、从中国消防产品信息网核实,公司消防水带类产品及内扣式消防接口KN65等规格产品共计20种产品证书被暂停。

  2、公司财报中并未提到公司外贸业务事项,以外贸业务来弥补上述产品在国内市场销售的损失,从数据上看难以填补。

  3、消防水系统基本需要成套采购,如果消防水带、消防接口被禁止生产销售,消防栓、消防水枪等产品营销售卖均会受一定的影响。如果涉证产品仅占据营业收入10%,连带负面因素影响企业正常生产,10%的比例还会扩大,构成上市公司信息公开披露条件。

  4、广东省公安消防总队公布的2013年广东省消防产品质量专项监督抽查检验结果中,天广消防SG24A65-J规格的消火栓箱因箱体材料不合格。2011年11月,江苏省公安消防总队组织对南通市领域消防产品做了省级监督抽查,天广消防生产的两种规格的室内消火栓及手提式干粉灭火器不合格。福建省质量技术监督局通报的全省2009年第三季度产品质量省级监督抽查情况中,天广消防室内一种规格的消火栓固定接口密封性能测试时出现阀体与固定接口之间渗漏。

  5、天津子公司2012年度亏损109.09万元,2013年度亏损448.28万元。天津基地起步艰难,产能释放还需漫长过程,甚至存在产能无法达成的风险。

  公司于2014年3月中旬被公安部消防产品合格评定中心相继暂停了消防水带类产品(含消防软管卷盘)和消防接口3种产品共计20个规格型号的产品证书。

  其中,消防水带类产品证书被暂停的原因是公安部消防产品合格评定中心派员到公司做消防水带类产品专项检查时,发现公司部分消防水带产品身份信息标志粘贴不到位(非产品质量上的问题),要求公司做整改并暂停了公司的消防水带类产品证书。消防接口产品证书被暂停的原因是广东省消防部门在抽查一在建工程使用的消防产品时,认为公司生产的消防接口在抗跌落试验中接口变形螺纹无法螺合,公安部消防产品合格评定中心据此暂停了公司消防接口的证书。

  关于消防水带类产品证书。根据《消防产品身份信息管理》有关要求,公司已对消防水带类产品的身份信息标志粘贴工作进行整改,相关的整改资料已于2014年4月7日报送公安部消防产品合格评定中心审核。

  关于消防接口产品证书。2014年3月12-13日,公安部消防产品合格评定中心检查组对公司做现场检查时,未发现公司生产的消防接口存在质量上的问题。公司已于2014年4月7日向公安部消防产品合格评定中心申请复核。

  根据有关工作流程,公安部消防产品合格评定中心将对公司报送的资料做审核,并派员到公司做检查,检查通过后将恢复公司的产品证书,预计整一个流程需要30-45天。

  1、公司消防水带类产品及消防接口产品的证书只是被暂停而非永久性的吊销。消防水带类产品及消防接口产品证书被暂停期间,公司相应产品将暂停在国内市场的销售,但外贸出口并不受影响。

  2、根据公司经审计的2013年度财务数据来进行测算,假设公司消防水带类产品及消防接口产品的证书被吊销,公司也未进行外贸出口,消防水带类产品及消防接口产品2014年度全面停产,对公司营业收入的影响将超过10%,即公司的生产和销售情况出现重大变化,公司需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假设上述产品在证书暂停期间(约30-45天)既不生产,也不进行外贸出口,其对公司营业收入的影响也不会超过2%,即对公司生产经营不构成重大影响。因此,根据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的有关标准,经公司审慎判断后,认为该事项属于公司日常经营活动中的一般事项,不会对公司生产经营活动及2014年度的经营业绩产生重大影响,因此未进行信息披露。

  3、公司实施的是产品多元化及产品与工程业务一体化的发展的策略,单一品种的产品对公司整体的经营业绩不会造成重大影响,公司也不会对单一品种的产品形成依赖。

  1、公司外贸业务主要是通过有关外贸公司代理出口,而非直接出口,相应的出售的收益数据统一反映在公司年报的 主营业务分地区的东南区。在上述产品证书暂停期间(30-45天,公司相应产品的产量有限)通过外贸业务基本能够弥补国内市场的损失。

  2、公司消防水带类产品及消防接口产品证书的暂停并未影响到公司其余消防供水系统产品的销售。依据公司营销中心的统计,目前公司其余消防供水系统产品的订单充足,其余消防供水系统产品的销售并未受到实质性的影响。

  3、公司2009年、2011年及2013年相关的产品质量事件经公司及经销商等相关主体向有关消防部门及质监部门进行汇报说明,申请复核、重检等程序后已处理完毕,上述事件并未导致公司相应的产品证书被暂停或吊销,对公司当年的经营业绩也未造成实质性的影响,公司也未因此受到有关主管部门的处罚。

  4、公司天津子公司2012年度亏损109.09万元,根本原因系其尚处于筹建阶段,报告期内未投产,也未贡献收入和利润所致;2013年度亏损448.28万元,根本原因系其在2013年度仍处于建设阶段,报告期内贡献的收入较少及运营费用相比来说较高所致。关于天津子公司在经营方面的风险公司已在2012年年度报告及2013年年度报告中作了充分的风险提示。自2012年9月完成股权过户开始建设天津基地以来,公司积极地推进该基地的建设工作,关于天津基地建设进展的有关情况公司亦在2012年年度报告及2013年年度报告中进行了阐述和说明。建设天津基地是公司基于长远发展的考虑而作出的战略决策,短期内对公司的经营业绩将产生一定的影响,但从长远来看,有利于缓解公司的产能瓶颈,增强公司在北方地区的品牌影响力和市场占有率。依据公司2014年度的经营计划,公司将结合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募投项目的实施进一步加快天津基地的后续建设。

  2、公司将严格贯彻执行国家及公安部有关消防产品法律和法规,强化全员质量安全意识,加强质量安全过程管理,积极与公安部消防产品合格评定中心做沟通,争取早日恢复有关产品的证书。

  3、公司如有重大事项导致公司经营业绩受到重大影响,公司将及时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履行信息公开披露义务。

  4、公司指定的法定信息公开披露媒体为《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公司所有信息均以公司在上述媒体刊登的公告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