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要提示!

  小区楼道不仅是居民日常出行的通道,也是消防通道,是发生火灾等自然灾害等情况下居民用来逃生的安全通道。

  即便如此,仍有很多业主在楼道堆放破旧的橱柜、自行车、花盆及废纸盒等;不仅影响美观,还造成出行不便,更重要的是存在巨大的安全隐患!

  每年,全国各地都可能会发生多起因楼道杂物引起的火灾,一桩桩惨痛的事故警示我们,不要在楼道内乱堆乱放杂物,一定要留出生命安全通道!

  线日,陕西西安市某小区发生火情,居民楼大厅、过道、楼梯间杂物着火,导致5人抢救无效死亡。

  楼道堆放杂物多为木质类、棉织类、纸质类等物品,一旦接触火源,极易发生火灾。

  楼道堆放杂物易引起通道堵塞,遇火灾、地震时,极度影响疏散逃生。遇到120急救接诊时,还会影响担架使用。

  杂物堆积易造成遮挡灭火器、室内消火栓等消防器材装备的现象。也会影响消防队员救人救火。

  楼道里堆满杂物,脏乱不堪,极易影响保洁人员对环境卫生进行相对有效清洁,同时也容易滋生蚊虫蛇蚁。

  消防通道属于公共区域,不允许私自占用,对于附近邻里,尤其是同一层的邻居会造成不一样程度的恶劣影响。

  《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第二十八条规定“任何单位、个人不得占用、堵塞、封闭疏散通道、安全出口、消防车通道。”楼道作为火灾时的重要消防通道和安全出口,必须要时刻保持安全和畅通。单位违法“责令改正,处五千元以上五万元以下罚款”,个人违反规定则处警告或者500元以下罚款。经责令改正拒不改正的,强制执行,所需费用由违背法律规定的行为人承担。

  《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第六十条第三款 占用、堵塞、封闭疏散通道、安全出口或者有其他妨碍安全疏散行为的,处五千元以上五万元以下罚款。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二百八十六条:业主应当遵守法律、法规以及管理规约。业主大会或者业主委员会,对任意弃置垃圾、排放污染物或者噪声、违反规定饲养动物、违章搭建、侵占通道、拒付物业费等损害他人合法权益的行为,有权按照法律、法规以及管理规约,请求行为人停止侵害、排除妨碍、消除危险、恢复原状、赔偿损失。

  行为人拒不履行相关义务的,有关当事人可以向有关行政主任部门投诉,有关行政主任部门应当依法处理。

  《高层民用建筑消防安全管理规定》第三章第二十八条规定:高层民用建筑的疏散通道、安全出口应当保持畅通,禁止堆放物品、锁闭出口、设置障碍物。禁止圈占、遮挡消火栓,禁止在消火栓箱内堆放杂物,禁止在防火卷帘下堆放物品。

  《高层民用建筑消防安全管理规定》第三章第三十七条规定:禁止在高层民用建筑公共门厅、疏散走道、楼梯间、安全出口停放电瓶车或者为电瓶车充电。违反此规定的,由消防救援机构责令改正,对非经营性单位和个人处500元以上1000元以下罚款。

  堆放可燃性物品的楼道对生命形成巨大威胁,不但增加了火灾发生率,更使人员撤离增加难度。同时也会给消防人员造成阻碍,后果不堪设想。

  请广大业主朋友们务必将大家的生命安全通道预留出来,这极有几率会成为火灾发生后的唯一生路。无论是破旧的沙发,还是闲置的橱柜,亦或是积攒多日的废旧纸盒,请您不要占用公共区域,务必清洗整理干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