他们打着消防的幌子行骗

2024-01-14

  连日来,漯河市各县区出现了一件奇怪的事情,总有一群“消防人员”向社会单位和居民高价推销消防书籍和消防器材,还拿着到多所学校和卫生部门举行消防讲座要求汇款并推销,有人察觉出异样报了警。近日,记者从漯河市消防部门了解到,在公安和消防部门的联合出击下,行骗人员已落网,其背后的诈骗团伙亦浮出水面。

  4月28日,漯河市舞阳县消防大队接到群众举报,声称有一名假冒消防宣传人员的不法分子,手持省某直属机关和省消防协会联合下发的,在该县多所学校和卫生部门利用消防讲座高价推销消防器材。

  “之前我们已下发过通知,提醒各部门和单位注意这种消防骗局。”舞阳县消防大队大队长孟金鹏和记者说,他们接到举报后,再次与公安机关联合下发通知,要求全县各级、各部门、各单位,发现此类欺诈行为后立即通知消防部门并向公安机关报警。

  紧急通知下发不到一天时间,4月29日上午,舞阳县消防大队再次接到举报:一名自称陈教官的不法分子正在该县孟寨镇二中组织全镇卫生系统和教育系统干部职员开展消防安全培训,同时以200余元每具的价格推销4公斤的灭火器。“4公斤的灭火器每具的市场价在80至85元。”漯河市消防部门有关人员和记者说。确保消息准确无误后,舞阳县消防大队教导员陈世鹏、大队长孟金鹏迅速带领消防执法人员前往现场查看,途中与辖区派出所民警取得联系,要求公安部门配合行动。很快,公安、消防人员赶到现场,将正在实施行骗的陈某控制,之后又移交到舞阳县辛安镇派出所。

  在辛安镇派出所里,民警从行骗男子陈某身上搜出一个军官证,陈某如实交代了自己的违法事实。“这个证件是假的,为了方便平时推销消防产品时使用。”陈某说,他是湖南人,在漯河市给一个姓马的老板打工,月工资1400元,每推销出去一具灭火器提成3元钱。

  鉴于陈某认错态度良好,依据有关法律规定,公安机关对陈某从轻发落,在对其进行批评教育后实施了行政拘留10日的处罚。按照陈某交代的情况,公安、消防部门迅速出击,层层布控,终于找到了行骗团伙的蛛丝马迹。“姓马的老板已经闻风逃窜到山东老家,目前我们正在全力侦破此案,力争将该行骗团伙有关人员一网打尽。”昨日上午,舞阳县辛安镇派出所一名民警和记者说。

  5月6日上午,漯河市召陵区某娱乐场所负责人给记者打来电话,说自己也遇到过类似情况。他说,前不久,娱乐场所来了一名自称是消防人员的男子,开口就找他推销书籍。由于经常与消防部门打交道,他立即给消防部门打电话核实情况,得到的回答是没有此事,于是将该男子轰出了娱乐场所。

  在该市长江路上的某酒店,谈起自己的遭遇,场所保安部长杨某气就不打一处来。他和记者说,前不久一个年轻男孩拿着一个假军人证件来酒店行骗,当兵出身的杨某一眼便看出了端倪,让酒店保安稳住该男孩的同时,迅速与消防部门联系,结果与自己所想的一样。于是,杨某毫不犹豫地将该男孩扭送到了辖区派出所。

  “这些骗术五花八门,让我防不胜防。”漯河市消防支队政委刘林波告诉记者,这些不法分子或是以培训为名实施诈骗,冒充消防干部要求企业和事业单位缴纳消防培训费、赞助费、图书音像资料费;或是以检查为名实施诈骗,冒充消防干部进行所谓的安全检查,采取恐吓、威胁手段实施敲诈勒索;或是冒充消防人员实施其他诈骗活动。假冒公安、消防执法人员,以上门培训消防知识、检修消防设施为名,推销各类消防书籍、图册、音像制品和其他物品。

  “这些不法分子往往熟悉消防法规、消防工作程序和消防机构设置,掌握重大消防工作部署、工作动态甚至消防执法人员的基本情况,迷惑性非常强。”刘林波说,他们诈骗时大部分是团伙作案,分工明确,利用互联网信息和现代通讯手段,成功率高。同时,不法分子往往在同一时段、同一行业、同一地区连续作案,发现苗头不对或骗术无效时,会停滞一段时间后再作案。

  “消防部门从来就没派出任何人以任何名义向单位摊派和收取费用,更不会以个人名义开设银行账户,请广大群众保持高度警惕,谨防被骗。”刘林波和记者说,这样的骗局,严重影响了消防部门的声誉和形象,同时也直接损害了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

  “我们曾经通过媒体和短信平台提醒市民注意防范,但这样的骗术还是屡屡得逞。”消防部门提醒广大市民朋友,今后再遇到此类行骗困扰事件时,应先拨打当地消防部门的举报电话进行咨询、求证,同时及时向公安机关报警,以确保将不法分子绳之以法。

  骗子的骗术是高明的,可是只要我们留个心眼儿,这些骗术还是不能得逞的。不管骗子是打着什么幌子,以什么名义,最终目的都是要骗取钱财。遇到这一种或类似的情况,我们只需“斤斤计较”一下,看紧自己的口袋,多问、多比较。此外,各职能部门、服务机构一般都有对外的服务、咨询等热线电话,确定不了的,只需打个电话核实一下,让骗子原形毕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