购买5箱及以上烟花爆竹br要查验身份信息并实名登记

2024-02-04

  1月31日下午,昆明市应急局联合呈贡区应急局开展烟花爆竹安全执法检查,要求烟花爆竹零售店(点)人员持证上岗、配备消防器材,备齐消防水、灭火器,要建立烟花爆竹大宗购买登记台账,对购买5箱及以上的,要查验身份信息并进行实名登记,发现可疑购买行为及时报告公安机关。同时,经营者应以显著方式明码标价。

  “安全员叫什么名字?”“请出示持证上岗合格证。”“消防物资配备了哪些?”昆明市应急局危化处处长王敏等执法人员,来到呈贡区蕙兰园东门一零售点,仔细检查了灭火器、消防水配备及持证上岗、进货渠道等情况。

  执法人员介绍,各摊点要张贴承诺书并公布各县区举报电话,引导市民对照承诺书,对经营超规格烟花爆竹产品、未落实安全防控责任等情况做监督举报。配备1名安全劝导员,对摊点周围80米范围内燃放烟花爆竹的行为进行劝导制止,避免引起爆摊事故。零售店(点)主要负责人和安全管理人员,必须取得安全生产知识和管理能力考核合格证,其他从业人员需经培训、考核并取得安全合格证。未按规定取证的,一律不可以从事烟花爆竹经营活动。

  经营期间,零售店(点)主要负责人、安全管理人员,必须全时段在现场进行安全管理,确保零售店(点)安全。零售店(点)要配备消防器材,备齐消防水、灭火器,确保若发生事故及时处置。

  销售过程中,各烟花爆竹零售店(点)要建立烟花爆竹大宗购买登记台账,对购买5箱及以上的,要查验身份信息并进行实名登记,发现可疑购买行为及时报告公安机关。不得向无成人陪同的未成年人销售烟花爆竹。

  小黄蜂15元、潮流花火15元、水母50元、太空飞碟20元……在呈贡区各零售店(点),每件烟花爆竹上都明码标价,价格名称一目了然。

  根据昆明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昆明市应急管理局联合下发的《关于规范昆明市2024年春节、元宵节期间烟花爆竹经营市场行情报价行为和质量安全提醒告诫书》要求,以及《明码标价和禁止价格欺诈行为的规定》等法律和法规,经营者应当以显著方式明码标价,明确标示价格所对应的商品。商品或者服务的价格发生变动时,应当及时作出调整相应标价。销售商品应当标示商品的品名、价格和计价单位。同一品牌或者种类的商品,因颜色、形状、规格、产地、等级等特征不同而实行不同价格的,经营者应当针对不一样的价格分别标示品名,以示区别。经营者在销售商品或者提供服务时,不得在标价之外加价出售商品或者提供服务,不得收取任何未予标明的费用,不得利用虚假的或者使人误解的标价形式或者价格手段,欺骗、诱导消费者或者其他经营者进行交易。

  落实进货查验要求,严禁销售“假大空”产品和甩炮等产品。对违反法律法规行为,市场监管部门将按照产品质量法等法律法规,根据情节依法做出责令改正、没收违法所得、罚款、责令停业整顿或吊销营业执照等处罚。

  市场监管部门将联合市应急管理部门,加强对春节前后烟花爆竹经营行为监管,通过12345、12315等服务热线及时受理社会咨询举报投诉,对违反相关法律、法规的经营者进行严肃处理。对情节严重、拒不改正、影响恶劣的典型案件公开曝光,切实维护烟花爆竹市场秩序。

  为倡导文明新风,过一个喜庆、平安、祥和的春节,昆明市公安局、市生态环境局、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市应急管理局、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市城市管理局、市消防救援支队等7部门发出《关于安全文明燃放烟花爆竹的倡议书》。

  文明燃放烟花爆竹,尽量减少烟花爆竹的燃放,降低大气污染程度。减少噪声扰民和烟花碎屑,爱护环境卫生,自觉处理烟花燃放后产生的碎屑和垃圾。

  禁止携带烟花爆竹进入禁放区域非法燃放,禁止以可能危害公共安全和人身、财产安全的方式燃放烟花爆竹,禁止向人群、车辆、窨井等抛掷点燃的烟花爆竹,禁止从建筑物向外抛掷点燃的烟花爆竹,禁止以妨碍行人、车辆通行的方式燃放烟花爆竹,禁止采用其他危险方式燃放烟花爆竹。未成年人燃放烟花爆竹时,必须有成年人陪同看护。

  到持有烟花爆竹零售经营许可证的零售店(点)购买烟花爆竹,自觉在朋友圈、网络购买烟花爆竹,发现网售行为立即举报。理性购买,不要一次性购买大量烟花爆竹,购买后及时燃放,居住场所不宜储存烟花爆竹。

  1月30日,云南省应急管理厅发布《认真落实岁末年初危险化学品和烟花爆竹安全管理各项措施的通知》,就春节前后危险化学品和烟花爆竹安全生产工作提出要求。

  危险化学品生产储存企业要开展节前安全教育,密切关注员工状态,提前研判人员缩减造成的安全风险。即日起至春节假期,要合理安排生产,原则上不进行大的生产调整、不安排检维修和动火等特殊作业。紧急情况须进行特殊作业的,要严格作业审批、提级管理。春节期间需要停工的企业,要认真制定停产方案,提前向属地应急管理局报告停车、停工情况,节日期间不得开停车(特殊情况、紧急停车除外)。节后复工复产前,要制定复产方案,组织开展全面性安全检查和岗位安全检查并报属地应急管理局组织进行复产复工验收。

  烟花爆竹生产单位要严格管控生产现场,“四防”(防爆、防火、防雷、防静电)设施必须完备,“三库”(成品库、中转库、原料库)必须满足安全生产需要,严禁“三超一改”(超人员、超药量、超范围生产,改变工房用途)和雷雨天气作业。批发企业要杜绝仓库超高、超量储存,做好烟花爆竹流向登记工作,按要求录入系统,加强烟花爆竹出入库等搬运作业的安全管理并落实好配送货服务。零售店(点)要加强销售现场安全管理,配齐消防器具和警示标语,做好安全劝导,严禁吸烟、有明火等行为,不得销售非法生产、经营产品,确保零售点现场安全。

  各州(市)、县(市、区)应急管理部门要切实做到“三知道三跟上”。“三知道”:一要知道辖区重大风险。要突出重点,全面研判险情和共性突出问题,紧盯“两重点一重大”企业,研究制定安全监管措施。二要知道企业生产状态。详细摸排辖区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生产企业停产检维修情况,落实好停工方案备案审核,对重点企业和不放心企业进行检查抽查。三要知道企业隐患整改情况。全面复核2023年各类检查指导排查出的问题隐患整改闭环情况,对逾期未整改的重大隐患和突出问题进行研判,不能保证安全生产的下达停产指令。

  “三跟上”:一是执法检查要跟上。加强现场抽查检查,严肃查处违法违反相关规定的行为,强化重大安全风险管控。二是指导服务要跟上。坚持检查执法与指导服务并重,指导辖区重点企业根据生产特点合理的安排检维修。三是责任追究要跟上。对春节前后发生生产安全事故的企业严肃追究相关责任,顶格进行事故处罚并提级开展事故调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