连云港市应急管理局

2023-12-02

  根据市消防委员会《关于印发2016年今冬明春火灾防控工作方案的通知》要求,市安监局拟制了《易燃易爆危险品场所火灾防控工作方案》,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抓好落实。

  2016年今冬明春火灾防控工作方案〉的通知》(连消委〔2016〕7号)要求,结合安监部门职责,决定在全市安监系统组织并且开展今冬明春火灾防控工作,特制定本方案。

  按照市政府关于安全生产工作部署,不断加大消防安全监督管理力度,深入开展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工矿商贸企业等涉及易燃易爆危险品场所消防安全专项整治,消除火灾隐患,有效防范和坚决遏制火灾事故发生,维护今冬明春全市火灾形势平稳。

  为深入推进今冬明春火灾防控工作,市局成立今冬明春火灾防控工作领导小组,由市安监局局长任组长,各分管局长任副组长,各处室负责人为组员,统一、协调、指挥今冬明春火灾防控工作。

  1.涉及危险化学品场所。重点检查危险化学品生产、储存、使用、经营场所是否依法进行消防验收;生产的基本工艺、装置设备和储存设施、储存方式是不是满足防火防爆要求;是否建立健全各类安全制度、操作规程;重点岗位人员是否经过专业培训;是否定期检测维护固定消防设施;是否制定灭火及应急疏散预案并开展演练;是否认真落实《连云港市加强化工(危险化学品)企业动火作业管控实施方案》。

  1)烟花爆竹批发企业: 一是排查消防器材、设施是不是满足安全准则规范和标准要求;二是排查库区防雷防静电设施是否齐全有效,检测是否落实;三是排查烟花爆竹仓库是否超量存储,是否存储伪劣、过期、开箱产品;四是排查库区周边明火保护措施是否落实。

  2)烟花爆竹零售单位:零售经营单位室内的电器是不是满足消防安全要求,安装的照明灯是否防爆;用于照明的线路敷设是否穿管,线路接头是否外露;是否有私拉乱接现象;零售点室内是否有易产生明火或高温的生活或取暖设备设施;是否配备至少2只4公斤以上的干粉灭火器,灭火器放置、管理是不是满足要求。

  3.非煤矿山、冶金等工贸企业。全面加强动火作业管理,井下动火作业一定要制定可靠的安全措施。切实减少井下可燃物,全面淘汰非阻燃电缆、风筒、输送带和主要井巷木支护等。劳动密集型企业消防设施、设施是否配备齐全、有效;是否落实消防安全检查等安全管理制度。

  深入开展消防“七进”工作,配合消防部门组织好“消防宣传进社区”、“消防宣传大使在行动”、“创建消防安全社区”等活动,大力宣传烟花爆竹安全燃放的有关法律法规,依托局门户网站、微信公众号等信息平台宣传消防安全常识和技能。涉及易燃易爆危险品、烟花爆竹场所、非煤矿山、冶金等工贸企业要切实做好职工岗前消防安全培训,并定期组织消防安全培训和演练。

  紧盯 “两会”等重大活动及元旦、春节、元宵节等重要节日,组织监管执法人员深入各监管企业组织安全检查。对检查发现的隐患及时督促企业整改;涉及消防安全隐患应实施行政处罚的,要移交消防部门依据《消防法》查处。

  2016年12月20日前)。各县区安监局结合实际制定实施方案,作出部署,广泛宣传发动,逐级动员到位,将工作责任落实到存在易燃易爆场所的生产经营单位。

  2017年全国“两会”闭幕前)。各县区安监局要按照确定的目标任务,明确工作责任,细化工作措施,全力抓好各项工作任务的落实。对消防审批手续不完善和重大消防安全隐患,要及时通报本级消防部门,督促跟踪整改。

  2017年3月30日前)。各县区对今冬明春火灾防控工作情况做汇总分析、自查自评,总结经验做法,研究建立长效排查整治机制,巩固专项整治成果。

  (一)提高认识,加强领导。各县区安监局要切实认清形势,将冬春火灾防控工作纳入重要议事日程,切实加强消防安全的组织领导,建立组织机构,制定具体实施方案,扎实开展好今冬明春防火工作。

  (二)突出重点,统筹兼顾。要将冬春火灾防控工作与安全生产大检查大整治专项行动相结合,采取“四不两直”等方式,重点开展对涉及“两重点一重大”、存在易燃易爆危险品企业执法检查,及时有效地发现和消除消防安全隐患。

  (三)依法查处,严格执法。要加大执法力度,严厉打击违反法律法规行为。对检查中发现的一般隐患,要督促企业立即整改;对重大消防安全隐患,要按规定提请挂牌督办,督导企业定计划、定措施、定资金、定期限、定责任,限期整改,并在整改完成之前,制定应急预案和有效监控措施,确保不发生事故;对逾期不予整改或整改后仍达不到消防安全要求的,一律停产停业整改。对存在违法违反相关规定的行为的企业,要依法依规严肃处理,严厉追责。

  20日前上报当月工作开展情况,并于2017年3月20日前上报今冬明春火灾防控工作总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