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西新余征集消防隐患线小时在线元

  据该份公告透露,参与举报的个人,新余市有关工作人员将会严格遵守有关保密纪律,依法保护举报人的合法权益。另外,对于首次发现且核查属实的举报事项, 将根据举报线索视情况给予举报人适当奖励。

  1月28日上午,潇湘晨报记者联系到新余市应急管理局的一名工作人员。他和记者说,参与人员可通过公告上公示的电线小时在线,出行到新余市的外地人如在旅程中发现消防安全隐患线索,也可拨打电话举报。

  潇湘晨报记者从江苏新余市渝水区官方微信公众账号上也看到了类似通知的公告。

  公告称,为逐步加强全区“九小场所”安全管理,强化监督,充分调动群众参与消防工作的积极性,及时有效地发现和消除火灾隐患,依法制止和惩处消防安全违背法律规定的行为,预防和减少火灾事故,根据《安全生产法》《消防法》等法律和法规规定,区消安委会决定实行消防安全隐患举报奖励办法。

  渝水区消安委会表示,对举报投诉消防安全隐患违背法律规定的行为,经核查属实并符合奖励条件的,每起可获奖励100元。

  1、消防设施未按要求配置或未保持完好有效(消火栓无水,火灾自动报警系统停用,防火门、防火卷帘损坏);

  5、公众聚集场所未经消防安全检查(未作出消防安全承诺)或者经检查不符合消防安全要求(消防安全承诺失实),擅自投入到正常的使用中、营业的;

  7、生产、储存、经营场所内违规住人、用火、用气的“三合一”“多合一”场所;

  8、门窗违规设置影响逃生和灭火救援的防盗窗(网)、广告牌、设有门禁系统且在发生紧急状况不能由内往外自动开启的设施等;

  9、在人员密集场所燃放烟花爆竹或者违反消防安全要求做电焊、气焊、油漆粉刷等具有火灾危险施工、维修作业的;

  10、随意乱拉乱接电线,擅自增加大功率用电设备,电动车入店、入户楼道违规充电;

  12、使用不符合市场准入的、不合格的消防产品或国家明令淘汰的消防产品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