扬州一小区无水的消防栓

  在高层建筑内,消防栓须臾不可或缺,消防栓里的水,堪称火灾发生时的“救命水”。然而,6月30日凌晨,仪征五一花苑小区一栋居民楼的9楼发生火灾,一家三口包括一名10个月的婴儿被困,正当消防员展开营救时,却发现楼道内的消防栓无水可用!

  这是事发时市民记者拍下的画面。接到火警后,消防队员不到五分钟就赶到了现场,得知有人被困,第一反应就是进门施救。

  仪征市消防救援大队特勤分队一班班长 段海文:准备用那个室内消防栓喷水,到那边的时候一看,室内消防栓是没有水的,按照我们平时学习的那个,肯定是要有一支水枪掩护救援人员的,不是那种硬着头皮往上冲啊。

  消防栓竟然没水,而此时,多耽搁一分,被困人员就多一分危险。危急时刻,段班长毫不犹豫,利用被困人员提供的电子锁密码打开门,只身冲了进去。

  被困的一家三口成功脱险,而现场火势慢慢的变大,消防员辗转接通消防车的水箱灭火,几经奋战才将火情控制。事后,为了感谢消防员,获救的孙女士一家专程送来锦旗。

  仪征市消防救援大队特勤分队一班班长 段海文:没想到那么多,当时被困时间太长了。

  这里,我们也要为奋不顾身救人的消防员点赞!由于救援及时,孙女士一家化险为夷,而这场来势汹汹的大火也让她家蒙受了经济损失。孙女士质疑,关键时刻用来救命的消防栓为何成了摆设?

  记者来到了事发现场,只见整个房屋已被浓烟熏黑,发生火情的侧卧则被烧得一干二净。面对此情此景,孙女士仍心有余悸。事后,她才得知,整栋楼的消防栓竟然都没有水。

  孙女士:这就是他们物业的失责,你消防栓不能是摆设,说实话,消防员再迟来五分钟,你面对的不是损失,是这三条人命,是一个家庭。

  孙女士介绍,这房子她才租了两个月,眼下,房东以火灾为由,向她索赔。可孙女士认为,消防栓无水才延误了灭火时机,因此物业责任更大。然而,物业的态度,让她难以接受。

  事发后,物业已将消防栓修好。但孙女士吐槽,这纯属“马后炮”。她还发现,小区的灭火器也常年无人维护,压力表基本达到了失效的边缘。

  孙女士:你事后出了事以后,保证它是好用的,有什么用呢?这是一点人身安全都不能够确保的。

  对此,很多居民也心存担忧,小区建成还不到6年,竟然出现消防栓无水的情况,安全得不到保障。

  小区居民:相当于新的小区嘛,配套设施也蛮新的,应该说不会有这种情况出现的,气愤也着急啊,这种事情发生的不得了了。

  众和物业工作人员:最近就是半个月,二十几天都在修,每栋每栋都在修,维修它必须要把总水关掉,它不好送。

  随后,记者从仪征消防部门了解到,目前,事故的原因还在认定中。而经过调查,该小区的消防栓和灭火器均存在维护不到位的问题,消防部门已根据相关规定,对众和物业公司立案查处。

  仪征市消防救援大队参谋 糜志浩:目前我们已联合社区督促物业,对现场及其他楼栋存在的消防安全风险隐患进行立即整改,对现场存在的安全隐患,物业没有尽到相关职责,大队已经进行立案处理,下一步我们将会对其进行有关的行政处罚。

  消防栓是灭火救援的重要设施。消火栓无水,不仅是对人民群众生命财产的漠视,也威胁到消防员救援时的人身安全。真实的生活中,消火栓失管、失效的情况并不少见,一起起的事故敲响了安全警钟!

  2017年,江都郭村镇润扬苑发生一起火灾,当附近居民准备救火时,楼内的消防栓却掉了链子,最后导致一名九旬老太被困火场,不幸身亡。

  小区居民 黄师傅:才冒烟的时候我发现的,我在后头听见前头有人喊救命,我跑到前头的时候第一步就拉的水管,但是水管就没有水,两个都开下来了,都没有水。

  而在我市的高邮怡嘉天下、宝应阳光锦城等小区,也发生过消防栓罢工的情况,最后导致住户损失惨重。

  律师表示,根据我们国家的《消防法》、《物业管理条例》,物业公司应对小区消防设施进行日常巡查、维护。如果有证据说明,因消防栓无水延误救援,物业公司除了要被行政处罚,还要承担赔偿责任。

  江苏擎天柱律师事务所律师 杨峻鹏:这种行为如果说导致了我们受火灾的一方主体扩大了损失,那么物业公司对这个受灾方呢,要承担一个必要的扩大损失的部分经济赔偿。

  对此,消防部门表示,将开展全方面检查,对缺失、失灵的消火栓一律“零容忍”。小区业主发现问题,可随时拨打96119投诉,消防部门会及时查处。

  仪征市消防救援大队参谋 糜志浩:提醒一下相关的物业服务企业切实履行相关职责,及时检查并整改小区存在的消防安全隐患, 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

  水火无情。消除火灾隐患,任何一个细节上的疏忽,都可能付出血的代价。面对无水的消防栓,监管部门需要拿出更严厉的措施,对那些失职不作为的物业公司予以惩处。而社区居民也应做个有心人,及时有效地发现疏漏,举报问题,只有真正把“牢”补在亡羊之前,才能保障大家的生命安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