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宝鸡市市区市政消火栓办理方法》方针解读

  《宝鸡市市区市政消火栓办理方法》经市政府2021年第3次常务会议审议经过。现解读如下:

  原《宝鸡市市区市政消火栓办理方法》(下称《方法》)自2015年1月1日施行以来,为全市消火栓规划建造、保护保养、监督办理、日常运用供给了有力支撑,进一步夯实了我市火灾防控根底。

  结合近年的作业实践,原《方法》存在3个方面的问题是需求修正完善:一是触及市区市政消火栓办理有关部分的职责和任务要进一步清晰,压实主体职责;二是政府机构改革后,一些与市区市政消火栓办理相关公司名称改变、功能变化,确有必要对其称号和作业职责做相应调整;三是随国家有关技术规范颁布施行,市政消火栓的选用、设置、保护等要求需细化。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陕西省消防法令》《陕西省城乡供水用水法令》《陕西省消防水源办理规则》《消防给水及消火栓体系技术规范》(GB50974)《市政消防给水设备保护办理》(GB/T36122)等法令、法规、规章和国家技术规范的规则,结合我市市区市政消火栓办理现在的情况,由市消防救援支队牵头,对原《方法》进行了修订。期间,书面寻求了市公安局、

  2.杰出法理性。第1条《方法》拟定根据增加了1部规章和2部国家技术规范,清晰了《方法》拟定根据的法令、法规、规章和国家技术规范清单。

  3.规则根底规范。第3条、第6条、第7条、第9条,细化了市政消火栓的界说、组成、用处、选用要求、运用技术规范及保护保养要求。第14条清晰了市政消火栓消防用水量的核算方法。

  4.细化办理办法。第10条对影响市政消火栓运用的行为进行了细化。第11条清晰了市政消火栓撤除后的补救办法。第12条第2款清晰了公益性用水运用市政消火栓的要求。

  5.健全办理机制。第4条将职责部分、单位的职责一致兼并概括。第16条清晰了单位和个人告发影响市政消火栓运用行为的权力。第19条、第20为新增内容,清晰了职责部分、单位间的作业交流机制,并规则了办理作业的惩办办法。